工程師加班過勞死 南亞科技遭罰


南亞科技的一名工程師日前在辦公桌猝死,他的家人懷疑跟工作過勞有關,並且表示這名工程師天天加班每天都要工作13到19個鐘頭,公司還說他的工作本來就是責任制。
而針對這一起案例,勞委會今天聲明製造業並不是所謂的責任制,南亞科技濫用規定讓員工違法超時工作,勞委會已經開罰,並且不排除要針對高科技業普遍超時工作的現象進行專案檢查。

徐爸爸聲淚俱下控訴南亞科技沒人性,讓他的兒子29歲過勞死,因為公司強調工作是責任制,連三更半夜都要接電話。

超時工作沒加班費、還硬被資方說是責任制,勞工團體說,這種情形非常普遍,

根據勞基法第84-1的規定,有關責任制的工作者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訂公告、還要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才適用,不是老闆說了就算,打開勞委會的網頁,核定的工作職務洋洋灑灑37項,但就是沒有工程師。

勞委會強調,一般勞工一個月加班也不能超過46小時,更何況徐姓工程師過世前平均每月加班95小時,勞委會對南亞科技進行勞動檢查,發現明顯違法,已經轉給地方政府開罰。而針對高科技業超時工作嚴重,甚至沒給加班費,勞委會也打算進行專案檢查。


http://web.pts.org.tw/php/news/pts_news/detail.php?NEENO=160098


責任制 網友:就是鬧出人命 「絕對不是老闆的責任」


    一名南亞科技的工程師猝死,遭家屬質疑是「責任制」害死人,話題引起網友廣泛討論。許多網友痛批所謂的「責任制」,就是老闆變相剝削員工的手法。

    根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的說法,勞委會從未將製造業納入責任制範圍內,南亞科技「當然違法」,最高可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金。那麼哪些單位是屬於「責任制」的範疇呢?勞委會認為,這是要由勞資雙方協議工時,並且向勞委會報備之後,才可認定。

    勞委會對此事件還特別在官網上,刊登一篇「腦心血管疾病猝死是否符合職災,尚須考量工作關聯性」一文,其中提到:「針對公司以「責任制」剝削勞工權益部分,勞委會明確指出,現行勞動基準法明確規定勞工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,每2週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。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,至少應有 30分鐘之休息。」

    另外,雇主如需勞工延時工作,勞委會強調,除應依法定程序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實施外,並應徵得勞工本人同意。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1日不得超過12小時,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。

    不過,勞委會的明文規定,「落實」到一般企業,顯然頗有落差。有網友認為,公司要實施責任制,「誰敢說不」,網友哀嘆一般公司的責任制,就是早上打卡,遲不遲到分秒必算;下班打卡,只管你到不到基本時數,幾點下班就不是重點,這就是勞委會所管不到的「責任制」真相。

    還有網友一針見血的諷刺,所謂責任制就是「出了人命,老闆都不用負責」的制度,勞工的權益和老闆的政策,在檯面下日復一日、難以停歇,大打角力戰。

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focus/0,5243,130501x132010092700551,00.html


工程師加班猝死 勞保局未核職災


    * 2010-09-27
    * 中國時報
    * 鄭閔聲/台北報導


    
年僅廿九歲的南亞科技公司工程師徐紹斌,一月間被父親發現在家中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昏迷不醒,送醫急救後不治,死因為心因性休克。家屬認為,徐紹斌進入南亞後即不斷超時加班,生前最後六個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八十小時,意外猝死顯然是因過勞所致。但南亞方面不願認定其為職災過勞死,勞保局也以「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」等理由,未予核准職業災害死亡。

    
徐紹斌父母泣訴,兒子倒下後,南亞不僅不願負責,甚至說出「別人家兒子為什麼就不會死」這種傷口灑鹽的話;勞保局則無視勞委會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醫生開立的「本案為工作過勞相關之猝死」診斷證明,也沒有訪視家屬,甚至將對家屬有利的資料抽走,換上南亞提供的不實資料,「根本是資方的勞保局」。

     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蔡素櫻回應,勞保局未確定本案為職災死亡是因也有醫生認為,超時加班並不會觸發心因性休克病症,雙方醫理見解不同,勞保局已將本案送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,最遲十二月完成鑑定手續。

    
受理陳情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指出,徐紹斌九十五年進入南亞,九十七年廠方以「工作績效優異為由」,拔擢他為資深工程師,並小幅加薪。但工作變成「責任制」,意即一塊錢加班費都領不到。她要求,勞委會必須積極改善企業不法濫用「責任制」的問題。

     「不只是責任制,根本就是廿四小時待命!」徐父出示通聯紀錄,兒子幾乎每天深夜都接到廠方電話,還曾無奈地說,沒接電話就影響考績,甚至被開除。「這樣子,晚上怎麼休息?」南亞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直接造成愛子猝死的慘劇。

    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表示,勞委會從未將製造業納入責任制範圍內,南亞科技「當然違法」,最高可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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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師血汗 科技外衣下,一個個快爆的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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